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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货币发行权的时候,肯尼迪也许并不知
自己的大限已经到了。
(“
国政府券”即“林肯绿币”)
“
国政府券”(UnitedStatesNote)就是林肯在内战时期发行的
国第一
法币,即“林肯绿币”(Greenbacks)。它的总发行量被限定在6,681,016。1960年,它仅占
国货币
通总量的1%。
1913年
联储成立以来“
联储券”(FederalReserveNote)开始发行,到1929年大衰退时“
联储券”已经逐渐占有货币
通的主要份额。到1933年时“
联储券”仍能兑换等价黄金。
不废除白银的货币地位“廉价货币”和“赤字财政”的“大业”就会受到严重掣肘,国际银行家梦寐以求的通过通货膨胀这
更
效率的金
工
来神不知鬼不觉地掠夺公民财富的计划就会受到牵制。
在1933年罗斯福废除金本位并宣布拥有黄金非法之后,黄金券即退
通。
国货币
通领域仅剩下“
联储券”、“白银券”和“
国政府券”由于“
国政府券”先天不足,有发行上限,所以不被国际银行家视作重大威胁。“白银券”就麻烦多了。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大规模赤字财政的推行,再加上战后重建欧洲经济的庞大开支以及朝鲜战争的卷
和越南战争升级,
联储大规模发行国债货币逐渐被市场发觉,
国人民从40年代开始不断用“白银券”兑换成银币和银锭,导致财政
天文数字的白银储备急剧缩
。50年代开始蓬
发展的电
工业和航天工业对白银的需求量急剧增长,更是雪上加霜,到60年代初肯尼迪
主白
时,财政
的白银储备已锐减到19亿盎司。同时白银的市场价格猛涨,已逐渐
近银币的货币价值1。29
元。当“白银券”被兑换成白银实
后“白银券”也就自然退
通“劣币驱除好币”的“格雷欣法则”的效应显现了
来。
这一切就是肯尼迪签署11110号总统令的大背景。
(1914年一
元“
联储券”可以间接兑换等价金币)
1913年的《联
储备法案》中规定,如果
联储解散,所有还在
通领域的
联储券必须以等价白银回收,1933年罗斯福帮助国际银行家废除了金本位之后,
国货币
通实际上是
在“银本位”之下。
到了1873年2月,《1873年铸币法案》在欧洲罗斯切尔德家族的压力下,废除了白银的货币地位,实行了单一的金本位,由于罗斯切尔德家族掌握着世界上大
分的黄金矿产和黄金供应,他们实际上控制了整个欧洲的货币供应。白银的产地比黄金更为分散,产量和供应量也大得多,控制起来难度更大,所以在1873年前后,罗斯切尔德家族先后胁迫欧洲大
分国家废除白银的货币地位,实行完全的金本位。
国也是这个总
步骤中的一步。这个法案在
国西
产银州激起了
烈反对,人们称这个法案为“1873年恶法”(Crimeof1873),随后产生了轰轰烈烈的支持白银的民间草
运动。
由于
国财政
被法律规定常年购买白银,到30年代,
国财政
已经拥有
达60多亿盎司(TroyOnce)的白银,大致接近20万吨的庞大储备,再加上白银矿产遍布世界,生产量也颇为可观,要是全
实现货币化发行“白银券”势必成为国际银行家最大的梦靥。
保卫白银和废除白银的货币地位成为肯尼迪和国际银行家斗争的焦
。
白银在
国成为合法货币始于1792年的《1792年铸币法案》(CoinageActof1792),该法案奠定了
元的法律地位。一
元包
纯银24。1克,金银比价1比15。
元作为
国货币最基准的度量衡是基于白银之上的。此后
国长期保持金银货币双轨制。
后来《1878年布兰德-埃勒森法案》被《1890年谢尔曼白银采购法》(ShermanSilverPurchaseAct)所取代,新法案增加了财政
必须购买白银的数量,在以前的基础上,财政
必须每月增加450万盎司的购买量。
如果失去控制货币发行的权力,国际银行家对
国这个最大的财富创造国将失去大
分影响力,这是生死存亡的
本问题。
(1913年50
元黄金券,可直接兑换50
元等价金币,1933年后持有该货币违法)
1963年6月4日,肯尼迪签署了一份鲜为人知的11110号总统令(ExecutiveOrder),着令
国财政
“以财政
所拥有的任何形式的白银,包括:银锭、银币和标准白银
元作为支撑,发行‘白银券’(SilverCertificate)”并立刻
货币
通。肯尼迪的意图十分明显,从私有的中央银行
联储手中夺回货币发行权!如果该计划最终得以实施,
国政府将逐步摆脱必须从
联储“借钱”并支付
昂利息的荒谬境地,并且以白银为支撑的货币不是“透支未来”的债务货币,而是基于人们已有劳动成果的“诚实货币”“白银券”的
通将逐渐降低
联储发行的“
元”(FederalReserveNote)的
通度,很可能最终迫使
联储银行破产。
除了上述4
主要货币,还有少量的其它货币形式共存。
对于国际银行家而言,彻底废除黄金的货币地位已在全盘计划之中,但解决白银问题拥有着更
的优先级别。由于白银的潜在矿藏资源非常
大,一旦世界各国在市场价格引导下开始更大规模的勘探和开发,不仅废除金本位的目标将难
在1933年时,在货币
通领域中还有“黄金券”(GoldCertificate)和“
国政府券”
要搞清楚11110号总统令的由来和意义,我们必须从白银在
国的几起几落说起。
(一
元的“白银券”可直接兑换一
元等价银币)
国国会为了平衡纽约地区欧洲势力背景的银行家的影响力,又通过了《1878年布兰德-埃勒森法案》(Bland-AllisonActof1878),要求
国财政
必须每月购买价值200到400万
元的白银,金银比价重新设定为1比16。银币与金币同样
有法律效力,可以用于支付所有公共和私人债务。和“黄金券”一样,财政
同样发行“白银券”一
元的“白银券”直接对应一
元的银币,以便于
通。